1. 再售成本增加:受赠房屋再次出售时,需缴纳高额个人所得税。根据规定,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2. 可能引发家庭纠纷:若赠与并非基于纯粹自愿,或未明确约定,后续可能因房产归属产生争议,影响家庭关系和谐。3. 存在债务风险:若赠与人自身存在债务问题,其赠与行为可能被债权人申请撤销。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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