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价值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一般通过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房屋价值。2. 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因拆迁导致搬迁的,会给予搬迁费;若拆迁后需要临时安置,会发放临时安置费,用于保障被拆迁人过渡期间的居住等需求。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针对经营性房屋,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依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相应补偿。4. 补助和奖励:各地可能会有一些补助政策,如困难补助等;同时,为鼓励被拆迁人配合拆迁工作,也会设置奖励。具体补偿标准和方式需依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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