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庭准备:仲裁委员会提前将开庭日期和地点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需按时到庭,若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应提前申请延期。2. 宣布开庭:仲裁员宣布开庭,核对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份信息,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3. 庭审调查:先由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再由被申请人答辩。之后双方举证质证,当事人需提供证据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仲裁员会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4. 庭审辩论: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辩论,申请人先发言,被申请人再答辩,可相互辩论。5. 最后陈述:双方当事人作最后陈述,总结观点和请求。6. 庭审结束:仲裁员宣布庭审结束,记录员将庭审笔录交双方核对签字。整个仲裁开庭流程依据《仲裁法》相关规定进行,以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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