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2.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存在过错以外的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如经济性裁员等,应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3.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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