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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分手后转账成谜,这笔钱该还吗?

2026.07.08婚姻家庭8人浏览

李笑笑律师是烟台大学法学学士、浙江大学工学学士,拥有专利代理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资格,是名副其实的双证律师。她现执业于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在知识产权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曾代理多家国际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案件。2024年,她还主动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投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展现出极高的社会责任感。她的主要业务领域广泛,涵盖婚姻家庭、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债权债务、不正当竞争等。
李笑笑律师在处理情感与财产纠纷案件方面成绩斐然,下面就为大家讲述案例6的详细情况。当事人A女士与B女士曾是情侣关系,在交往期间,A女士通过支付宝、微信向B女士转账数十笔,累计金额超过13万元。然而,两人感情破裂分手后,A女士要求B女士归还借款,却遭到拒绝。B女士辩称,这些款项往来是基于特殊人身属性的情感付出和生活照顾,属于自愿赠与,并非借款。无奈之下,A女士委托李笑笑律师提起诉讼,要求B女士归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
锁定关键证据,明确借贷合意
李律师接手案件后,深知关键在于从复杂的转账记录中剥离出具有“借贷合意”的款项。她指导当事人梳理了长达一年多的全部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找到了两笔至关重要的证据。一是备注“出借”的转账,2021年3月,A女士向B女士转账20000元和15000元时,特意在支付宝备注了“出借”二字,这直接表明A女士当时的主观意图是出借,而非赠与。二是催款录音与短信,A女士在分手后向B女士催款的短信和通话录音中,B女士并未否认欠款事实,只是表示无力偿还,侧面印证了借贷关系的存在。
精准反驳,击破“赠与”抗辩
庭审中,B女士主张所有款项均为赠与,李律师进行了有力反驳。首先,她区分了赠与与借贷,指出情侣间为表达爱意的“520”“1314”等特殊金额红包或用于共同生活的小额支出属于赠与,但本案中多笔转账金额高达数万,且A女士明确备注“出借”,超出了日常情感维系范畴,不符合赠与特征。其次,强调了举证责任分配,A女士已就借贷关系的成立完成了初步举证责任,B女士主张是赠与,就应提供相应证据,然而B女士除口头辩称外,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大额转账是无偿赠与。
细究款项性质
面对数十笔来回转账,李律师制作了详尽的款项往来明细表,将每笔转账的时间、金额、备注、前后关联清晰呈现给法庭。通过对比分析,证明双方存在“有借有还”的交易习惯,而案涉的几笔大额款项B女士并未归还,其“赠与”说法与交易习惯相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判断款项是赠与还是借贷时,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意思表示、款项用途、交易习惯等因素。如果有明确的借贷合意,如借条、备注“出借”等,且款项实际交付,那么借贷关系成立。在本案中,A女士的备注和催款记录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于一方主张是赠与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应证据,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李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A女士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其中一笔10000元的转账,根据聊天记录可证实为A女士为缓和矛盾而赠与的款项,但备注“出借”的20000元,以及无赠与意思表示的30000元、5000元及四笔1000元,在B女士未能举证证明是赠与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借款。最终,法院判决B女士向A女士返还借款本金58100元及相应利息。
李笑笑律师提醒大家,“谈钱伤感情”,但很多时候,不谈清楚钱,最终更伤感情,也更伤钱。情侣间的经济往来,尤其是大额转账,一定要保留好证据,明确款项性质。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更不会将所有的经济付出都默认为“爱的赠与”。如果你也遭遇了类似的情感与财产纠纷,请不要慌张,保留好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关键证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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