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房,妻子有权要求追回。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2. 丈夫给小三买房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权处分。妻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进而要求小三返还房屋或相应购房款。3. 但如果小三主观上并不知晓该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等手续,情况会比较复杂。不过即便如此,妻子仍可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丈夫赔偿其因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总之,妻子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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