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所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该房屋是一方婚前财产,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2. 但存在特殊情形。如果拆迁时是按照房屋面积进行安置,且安置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双方婚后对安置房屋进行了出资等实质性贡献行为,那么该安置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 若拆迁补偿是对房屋价值的补偿,补偿款仍归房屋原所有人,即婚前房产所有者。不过,若用该补偿款在婚后购买了新房产,且新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等,新房产可能会被视为共同财产。总之,要综合具体拆迁政策、房屋来源及后续处理等多方面因素判断。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