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不一定必须拆除。首先,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危房,通常需要拆除。这是为保障公共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其次,若危房有加固改造价值,经专业机构评估可行后,可通过加固、修缮等方式消除危险,不一定非要拆除。比如一些历史建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会优先考虑保护其原有风貌进行修复。再者,拆除危房要遵循相关法定程序,包括鉴定、公示、通知产权人等。若产权人对拆除决定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诉。总之,危房是否拆除要综合考虑安全状况、改造价值及法定程序等因素,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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