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离婚: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般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户口在女方家,通常就在女方家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经过离婚冷静期(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2. 诉讼离婚: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户口在女方家,一般向女方家所在地法院起诉;若被告离开户口所在地且在某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也可在该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先调解,调解不成则依法判决。审理过程中会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比如子女抚养权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财产会依法进行分割。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至上级法院,二审法院会再次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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