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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某离婚波折,李德才依《民法典》新规终判离

2026.07.07婚姻家庭9人浏览

李德才律师:用《民法典》新规打破离婚困局,开启新生活
一、案件详情
原告兰某再婚,2008年与被告帅某相识同居并育有一子,2009年补办结婚登记。后因性格不合,2019年起双方分居。2021年2月兰某首次起诉离婚,却因证据不足未获准许。李德才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法定离婚要件,指导当事人持续收集、固定分居证据。2022年2月再次起诉时,李德才律师系统梳理自2019年起的分居时间线,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中,针对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抗辩,不仅证明双方分居持续且无法挽回,还查明登记在被告名下的婚后共同商品房夫妻共同财产,为当事人保留财产权益主张空间。
二、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判决准许原告兰某与被告帅某离婚,婚生子由被告帅某抚养,原告兰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兰某解除婚姻关系的核心诉求得以实现。
三、案件亮点
本案作为典型的“二次起诉离婚”案件,难点在于首次起诉败诉后的举证瓶颈。李德才律师并未因首次的被动而重复老路,而是深入研究《民法典》新规定的离婚法定情形,凭借“分居满二年”叠加“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的双重法定要件构建证据体系,指导当事人在判决后持续固定分居事实,成功促使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这一策略不仅打破了“离婚难”的困境,更充分展现了李德才律师在婚姻家庭纠纷中精准把握法律要件、以证据推动裁判的专业能力。通过持续的证据积累和法定要件的严密论证,将当事人的婚姻僵局转化为可执行的司法裁判,切实解决了身份关系纠纷,为当事人开启新生活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李德才律师履历丰富,是四川新成名律师事务所主任,身兼政协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四川省律师协会专业水平评价(专家)律师、德阳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德阳市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顾问团律师等多重身份。他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及经济纠纷,从事刑事律师执业二十余年,办案数达3000余件,具备扎实刑事法学知识,熟悉司法机关办案规则,代理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为众多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助力多起案件当事人获得罪轻、缓刑判决,主要在德阳及中江两地开展业务。其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执业于四川新成名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17年。如此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使他在法律领域备受认可,无论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棘手的婚姻家庭纠纷,他都能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为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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