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产,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2. 若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补偿时,需先确定共同还贷本息总额,再根据房屋市场价值及贷款购房时价值的比例,算出增值部分,进而确定补偿金额。3. 若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为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 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按双方出资比例及相关证据确定产权份额,离婚时按份额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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