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买房,房产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2. 若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判决房产归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 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买房,按双方出资比例及相关证据确定份额,离婚时按各自份额分割。4. 若婚前买房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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