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民事纠纷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有一次上诉机会。2.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3. 上诉后,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为终审的判决、裁定。但如果有新的证据等法定情形,还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不过再审申请是否能启动再审程序由法院审查决定,并非必然再次获得类似上诉那样的重新审理机会。总之,正常上诉通常只有一次,但后续还有可能通过再审等程序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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