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般不能随意免除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2. 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适当减免。比如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且有独立生活能力,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不再支付抚养费。3. 或者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可请求减少或免除给付。4. 还有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也可酌情减免。不过,减免抚养费需有合理正当理由,且当子女有合理需求时,抚养方仍可要求恢复支付抚养费。总之,不能随意免除支付抚养费的责任,要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与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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