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可以申请诉讼保全。具体如下:1. 适用条件: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2. 申请流程: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法院提出申请。提交书面申请状,写明请求保全的数额、范围、理由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3. 法院审查: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作出保全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开始执行。4. 保全方式:对于应收账款,可以通过查封、冻结等方式进行保全。例如,法院可以向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停止向被申请人支付款项,并将相应款项冻结在其账户内。5. 期限: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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