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不同:听证开庭主要适用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程序中,对重大事项进行公开听取意见;开庭审理适用于各类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2. 目的不同:听证开庭目的在于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行政决定的公正性、合理性;开庭审理目的是查明案件事实,依据法律作出裁判。3. 程序不同:听证开庭一般先由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等,按规定程序进行陈述、申辩等;开庭审理有严格的庭审流程,包括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4. 参与主体不同:听证开庭主要有行政机关、当事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参与;开庭审理有原告、被告、法官、证人、代理人等多方参与。5. 结果效力不同:听证开庭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不服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救济;开庭审理后法院作出的裁判具有终局性法律效力,需按裁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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