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明确,即使被撞人没有工作,若因交通事故导致其无法正常从事日常活动,影响了收入,依然可以主张误工费。2. 计算方式如下:有固定收入情况: 误工费 =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这里的误工收入是指正常工作时的实际收入,比如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等。无固定收入情况: 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计算公式为:误工费 = 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即误工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天/月/年)×误工时间。3. 误工时间的确定: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比如诊断证明、病历等记载的受伤需要休息的时间。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例如,被撞人虽无工作,但此前偶尔打零工,能证明最近三个月平均每月收入2000元,因交通事故休息了两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2000÷30×60 = 4000元(这里每月按30天大致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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