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愈发频繁的当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了众多企业面临的常见困扰。不少企业常因对合同条款理解有偏差、证据留存不足等状况,深陷维权困境。下面借助两个具体案例,剖析这类纠纷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在无锡地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颇为常见。众多企业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对计价方式、工程量确定等关键要点认识模糊,存在不少误区。有的企业觉得签了合同,价款就肯定按合同总价执行,却忽略了固定单价与固定总价的差异;在证据保留方面,也往往不够重视,致使纠纷发生时难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在西藏曾有一起无锡某矿业公司与芜湖某塑胶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江苏桥一律师事务所具有11年执业经验的杨真律师参与了此案处理。杨真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还拥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是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无锡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过众多各类案件。矿业公司和塑胶公司签订了合同,采用固定单价,不过未经过招投标程序,只是矿业公司给了塑胶公司一份抬头为中标通知书的文件。项目完工后,塑胶公司未依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施工,若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矿业公司基本不欠货款,可塑胶公司却按合同约定价格起诉。一审在西藏某县法院进行,当时正值疫情期间,法院通过线上开庭审理,然而一审判决对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理解有误,直接按合同金额判了工程款。二审时,杨真律师亲自赶赴西藏开庭。他认真梳理书面材料,发觉一审对合同价款约定存在重大误解。通过深入钻研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他理清了其中的法律关系,明确该项目未经过招投标,合同价款约定为固定单价而非固定总价,应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为支撑这一观点,他精心收集并准备了新证据,包括当时双方的聊天记录,用以证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形。在庭审中,杨真律师有条不紊地阐述观点,详细说明固定单价合同的结算方式。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依法改判,达成了矿业公司的目标。此后,杨真律师在处理类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总结经验,着重关注合同性质的认定、证据的收集与整理以及实际履行情况与合同约定的契合度等方面。同样在无锡,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也时常给企业带来困扰。部分企业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对装修补贴、违约责任等条款约定不明,遇到纠纷时容易引发争议。并且在处理清场等后续问题上,缺乏有效的应对举措,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无锡某置业公司与某连锁餐饮集团就发生了一起标的数千万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该主力店经营不善,拖欠数月租金,存在爆雷风险。情况紧急之下,杨真律师迅速行动,联系法院办理诉前财产保全。他和保全组一同前往上海和苏州登记办理,确保了置业公司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围绕装修补贴事宜和违约责任僵持不下。杨真律师决定通过鉴定的方式确定当时装饰装修的价格,为案件审理提供了客观依据。由于主力店规模较大,清场工作困难重重,杨真律师积极与法官协调,最终在案件结案前完成了对场地的接管。经过不懈努力,法院判决该置业公司全方位胜诉,满足了客户诉求。实践中,杨真律师处理这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注重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准确界定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及积极协调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对于企业和普通人而言,为避免陷入类似纠纷,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计价方式、工程量计算、装修补贴、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重证据留存,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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