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全责时,赔付通常如下:1. 交强险赔偿: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用于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2. 超出交强险部分:由自己的商业险进行赔偿,若没有商业险或商业险赔偿后仍有不足,则需自己用个人财产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对方的车辆修理费、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若造成残疾)、死亡赔偿金(若导致死亡)等合理费用。3. 处理流程: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配合其进行现场勘查、定损等工作。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若能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并按协议履行赔付。若协商不成,对方可能会通过诉讼解决,届时需积极应诉,按照法院判决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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