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有以下处理办法:1. 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2. 注意复核内容:复核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程序是否合法。3. 等待复核结果: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并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一)事实不清的;(二)主要证据不足的;(三)适用法律错误的;(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4. 接受最终结果:复核以一次为限。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如果最终维持原认定,当事人需按照原责任认定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