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安置房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安置的,那么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双方可协商分割方式,比如一方得房屋,另一方获相应补偿款;也可将房屋出售后分割房款。2. 如果安置房是一方婚前个人房产被拆迁后置换而来:若拆迁安置没有增加夫妻共同财产内容,安置房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有夫妻共同财产投入,比如共同出资装修等,对于这部分投入,离婚时可要求相应补偿。3. 对于安置房的分割,需明确其产权情况:有房产证的,按上述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原则处理。没有房产证的,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屋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再另行起诉分割。4. 分割时还需考虑实际居住情况等因素:若一方一直居住在安置房,且分割房屋会影响其居住权益,法院会综合考虑予以妥善处理,比如给予适当的居住期限等。 总之,安置房离婚时的分割要依据具体取得情况、产权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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