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起诉离婚的办理流程如下:1. 准备材料: 民事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军人证件、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身份及婚姻关系证明材料。2. 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3. 提交起诉材料: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4. 缴纳诉讼费用: 按照法院要求缴纳相应的案件受理费。5. 等待法院受理: 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6. 送达与答辩: 法院受理后,会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材料。 对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并提交相关证据。7. 开庭审理: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双方按时到庭。 庭审中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8. 判决: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对判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需注意,军人离婚可能存在特殊规定,比如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等情况,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准确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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