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依据以下原则:1.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这是核心考量,会综合孩子的年龄、意愿、生活环境、双方抚养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判断何种抚养方式对孩子成长最为有利。2. 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3.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优先考虑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4. 八周岁以上: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已具备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其意愿对抚养权归属有重要影响。5.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能为孩子提供稳定、良好生活环境的一方更具优势。6. 生活环境稳定性:尽量维持孩子熟悉的生活环境,减少对其生活和心理的影响。总之,法院会全面权衡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作出公正合理的抚养权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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