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办理地点分两种情况:1. 协议离婚: 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比如夫妻一方户口在甲地,另一方户口在乙地,他们可以选择在甲地或乙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办理时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2. 诉讼离婚: 原则上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被告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其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同,那么就要向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若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协议离婚要去特定的婚姻登记机关,诉讼离婚则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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