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可以撤回。具体如下:1. 撤回时间: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之前,申请人可以申请撤回。一旦评审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商标无效宣告的决定,就不能再撤回申请了。2. 撤回方式:通常需要提交书面的撤回申请,说明撤回的意愿和原因等内容。申请书应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商标相关信息以及明确的撤回声明等。3. 撤回后果:撤回申请后,商标评审程序即终止。已进行的评审活动停止,后续不再对该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进行审查和决定。4. 重新申请限制:如果撤回后又想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但可能需要重新满足申请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再次提出申请,例如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新的证据和理由等。撤回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是申请人的一项权利,但要注意把握好撤回的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以避免对自身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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