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的规定如下:1. 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2. 支付方式:可定期给付,如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也可一次性给付,以方便执行。3. 抚养费包含内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4. 调整情况:子女在必要时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例如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增加费用的,父母有能力的应予以增加。5. 支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但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需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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