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小孩抚养权的判定主要依据以下原则:1.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原则:法院会综合考虑哪一方的抚养能为孩子提供更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包括居住条件、教育资源等。2. 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原则:确保孩子的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权益得到充分保障。3. 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比如经济收入、工作稳定性、有无不良嗜好等。4. 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5. 双方的抚养意愿:积极主动争取抚养孩子且有合理抚养计划的一方更有优势。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属,会更多考虑孩子自己的想法。总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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