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银行不是诈骗罪的受害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是诈骗分子骗取个人或单位的财物,这些个人或单位才是直接的受害人。比如,诈骗分子通过虚构投资项目,骗取个人投资者的资金,这里投资者是受害人。2. 但存在特殊情形银行可能成为某种意义上的“间接受害人”:如果诈骗行为涉及到银行账户操作,比如诈骗分子骗得他人将资金转入以虚假身份开设的银行账户,银行基于正常业务流程进行了资金处理。此时,从资金流转角度看,银行可能因诈骗行为受到影响,比如可能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冻结资金等。例如,张三被诈骗,将自己的存款转到了诈骗分子控制的银行账户,银行按照规定进行了资金收付,之后该账户资金可能因诈骗案件被冻结等,银行在这个过程中因诈骗行为的关联而有相关业务操作被影响。不过这与一般意义上直接被诈骗财物的受害人概念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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