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被拘留人在拘留所是可以会见律师的。2.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可以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被拘留人。3. 拘留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保证律师在48小时内见到被拘留人。4. 会见时,律师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会见区,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被拘留人安全的行为。5. 律师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相关会见纪律。6. 会见过程中,拘留所可以进行必要的监控,但不得干扰律师与被拘留人的正常交谈。7. 如果拘留所无故拒绝律师会见或不按规定安排会见,律师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解决。比如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反映,以保障律师依法行使会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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