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丽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这一专业的教育背景,让她在法学理论方面有着扎实的基础。但她并未满足于此,为了能更好地理解当事人的需求和心理状态,她系统完成了深圳大学临床心理与咨询高级研修班(2年制)深造,还持有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资质。这种法律与心理学的双重专业背景,使她在处理婚姻家事案件时,不仅能从法律层面为当事人提供解决方案,还能从心理层面给予关怀和支持,帮助当事人更好地应对生活中的困境。易律师在律所和行业内也担任着众多重要职务。她是中共华商纪委委员、华商全国婚姻家事与财富规划法律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华商家族办公室执行主任,同时还在省、市律协担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这些职务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也让她有更多的机会参与行业规则的制定和交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易丽律师不仅在专业领域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公益事务。她担任江西省政府驻广东(深圳)妇女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深圳市妇女儿童维权公益律师团律师等职务。在这些公益活动中,她为妇女儿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帮助那些处于困境中的人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感,让法律的温暖照耀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易丽律师凭借在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的深耕,在复杂离婚、继承、财富传承及跨境家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累计经办案件数百起。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了解她在这方面的专业能力。在一个再婚家庭遗产继承案件中,被继承人与郑女士系再婚夫妻,周先生是被继承人与前妻的亲生儿子。被继承人去世后,郑女士提起遗嘱继承诉讼,声称夫妻婚内仅有200万元存款,并提交一份自书遗嘱,主张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郑女士名下的存款归郑女士自己所有,只有被继承人名下的存款才是遗产,且以自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为由,主张分得80%的遗产。周先生怀疑对方刻意隐瞒遗产,委托易丽律师团队应诉维权。易律师团队针对原告诉求逐一进行应对。首先,多次申请律师调查令,全面核查双方银行流水,最终查实郑女士隐匿300万元夫妻共同存款。其次,由于对方仅出示遗嘱复印件,无原始遗嘱原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虽然本案是自书遗嘱,但法律同样要求遗嘱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仅有复印件的遗嘱原则上不具备法律效力。最后,易律师团队收集证人证言、生活记录等证据,证明周先生长期照料被继承人,已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在这个案件中,周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依法应当多分遗产。最终,法院采纳了易律师团队的绝大部分代理意见,认定夫妻双方名下所有存款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判决遗产由郑女士与周先生均等分割,成功追回被隐瞒的300万元遗产。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再婚家庭遗产继承中的三大核心争议点: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遗产的区分、遗嘱效力认定、隐匿遗产。易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解决了这些争议,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易丽律师不仅是一位优秀的实践者,还是一位知识的传播者。她主编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实务问题一书,并担任律师解密家族财富传承一书编委,两书均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这些著作凝聚了她多年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思考,为法律从业者和社会大众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此外,她还在小红书、视频号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持续开展法律科普与内容传播,向社会大众普及婚姻家事法律知识。通过这些方式,她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认识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的道路上,易丽律师就像一位坚定的守护者,用她的专业知识和人文关怀,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社会传递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如果你在婚姻家事或财富传承方面遇到了问题,不妨从易律师的法律科普中寻找一些解决的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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