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在婚姻家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出众的律师——深圳许阿赛律师。许律师于2012年进入律师行业,拥有法学、经济学、行政管理学、公司战略与管理等复合专业背景,知识结构全面。她执业年限达10年,亲办婚姻家事案件近300件,为近1000位当事人提供过法律咨询服务,在上海、深圳等地办案经验丰富。其执业证号为114403201411057607,现任职于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家理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还曾获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4年度特别推荐杰出合伙人100佳”荣誉。 “绝地反击”:助女方获三项财产权益原告孙先生(化名)与李女士(化名)于2011年初相识,很快确立恋爱关系,2012年登记结婚,并先后生育两个女儿。然而,婚前缺乏必要沟通,加上年龄压力,两人草率结婚,婚后矛盾不断,最终走向离婚之路。早在2018年,李女士就向法院提起过诉讼离婚,但因种种原因案件未能继续审理。2019年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此次是孙先生的第三次起诉离婚,鉴于双方均同意离婚且态度坚决,法院最终同意双方离婚。离婚必然涉及财产权益与孩子抚养权的分割。许阿赛律师作为李女士的诉讼代理人,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并细致梳理与案件有关的基础材料。经过深入调查,许律师发现孙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且同居,还对李女士及孩子实施家庭暴力,存在重大过错。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法院最终判定李女士主张支付离婚过错赔偿符合法律规定,支持了李女士所主张的离婚损害赔偿金额。此外,李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常年独自照顾子女,为家庭付出较多,还一直支持孙先生公司的经营与事业发展,为家庭作出了巨大贡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法院判定李女士确实在双方分居后承担了较多抚育子女的义务,其诉请孙先生支付离婚经济补偿符合法律规定,最终予以支持。在许律师的努力与细致调查下,最终帮助李女士争取到离婚损害赔偿金和家务补偿,还分取到较高比例的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铸就辉煌,服务赢得信任许阿赛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多年,擅长办理纷繁复杂的家事案件。她对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法律事实的认定和判决依据有深刻认识,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具操作性、更切合实际的法律服务。她办案严谨细致,工作耐心负责,坚守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善始善终的职业道德,深受同行和委托人的信任,并获得高度评价。在众多婚姻家事案件中,许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复杂的财产分割,还是孩子抚养权的争取,她都能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相信在未来,许阿赛律师将继续在婚姻家事法律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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