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有特殊情况:如果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产完全归支付房款方所有。若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 关于房产增值部分:一方婚前房产婚后自然增值,这部分仍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是婚后对房产进行装修、扩建等投入导致增值,这部分增值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割。投入的资金来源、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都需考虑。3. 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通常视为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处理,一般是均等分割,但也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实际贡献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4. 分割方式: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房产的归属及补偿方式等。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地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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