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定公司类型:明确要设立的跨省分公司属于哪种性质,比如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等。2. 名称预先核准:分公司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与已注册的其他公司名称重复。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提交相关材料,如申请书、股东身份证明等。3. 准备设立材料:通常包括总公司章程、加盖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分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需提交相关的许可文件等。4. 申请登记: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设立申请材料,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5. 领取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6. 刻制印章:凭营业执照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等印章。7. 办理税务登记:向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确定纳税方式等。8. 银行开户:以分公司名义开设银行基本账户,用于日常经营资金收付。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