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保险的分割情况如下:1. 财产险: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险,比如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等,离婚时可以对保险价值进行评估,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 人身险:具有现金价值的:像分红型、万能型人寿保险等,若保费是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离婚时可协商分割现金价值。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不具有现金价值的:如定期寿险等,通常不涉及财产分割问题。以子女为受益人的:这种情况下,保险金一般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3. 商业健康险:若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保费,离婚时对于已支付的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部分可进行分割。4. 分割方式:可以采取退保后分割现金的方式,但可能会损失部分收益;也可以变更投保人,将保险权益转让给一方,由该方继续缴纳保费。总之,离婚时保险的分割要根据保险类型、保费来源等具体情况来确定分割方式和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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