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核心法律关系为探视权纠纷。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优势在于你作为孩子的非直接抚养方,依法享有探视权,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劣势在于男方不给看孩子,可能缺乏书面协议等证据证明你的探视权约定情况。关键证据可能是之前关于探视的约定记录,比如聊天记录、协议等。风险与策略分析:败诉风险:若缺乏有力证据,可能面临探视权难以得到充分保障的情况。解决路径:协商:与男方心平气和沟通,明确表达探视孩子的诉求,尝试达成一致意见,这是最省时省力的方式。调解:可找中立第三方调解,如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促使双方达成探视协议。诉讼:若协商和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能证明你身份及与孩子关系的材料等。法院判决后,若男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建议先尝试协商,保留协商过程中的证据。若协商无果,及时咨询律师,准备诉讼材料,维护自己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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