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给孩子的钱是否算抚养费,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这笔钱是定期、定额支付,且明确是用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生活所需,那么通常应认定为抚养费。比如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每月支付固定金额作为孩子抚养费。但要是给孩子的钱是不定期、临时性的,比如偶尔给孩子买贵重礼物、支付大额兴趣班费用等,并非基于孩子基本生活保障的常规支出,一般不应算在抚养费范畴内。在确定是否为抚养费时,关键在于支付的目的和性质。现有证据方面,如果有明确的支付记录,如转账备注“抚养费”,或有书面协议约定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这对认定抚养费较为有利。若缺乏此类明确证据,可能在认定上会存在一定困难。从风险与策略角度看,如果对某笔钱是否为抚养费存在争议,协商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双方可就支付性质进行沟通明确。若协商不成,诉讼也是可行途径。在诉讼中,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支付的实际情况及性质。优势在于能通过法律途径明确界定,劣势在于诉讼可能耗费时间和精力。建议先尝试协商,保留好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