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一份有效的自书遗嘱应符合以下要求:实质要件: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形式要件: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全文,即完全真实的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为他人伪造、篡改。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遗嘱人在年老或因其他原因不能书写时,也可以请人代写,但要由遗嘱人亲自授意,最后由其亲自审核签名盖章或按手印,不得由他人代笔包办。此外,建议在订立遗嘱后,最好对遗嘱进行公证,以增强遗嘱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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