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拘留通常会通知家属。核心法律关系及依据:这涉及到公安机关在采取拘留措施后的通知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证据及证明力: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会留存送达通知书的记录作为证据,比如送达回执等,证明已履行通知义务。风险与策略: 风险:如果家属未收到通知书,可能对亲人情况不知情,无法及时采取措施。 策略:家属可主动联系公安机关询问是否有亲人被拘留及相关情况。若认为公安机关未依法通知,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反映。解决路径方面,协商较难操作;调解在此处不适用;行政投诉可尝试但效果不一定理想;仲裁不涉及此类纠纷;诉讼一般不是首选,但若其他途径无法解决,可通过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履行通知义务。 总体而言,家属应及时关注公安机关通知情况,保障自身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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