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出资时,可按以下步骤起诉:1. 确定诉讼主体:以公司为原告,未出资股东为被告。如果存在其他协助未出资股东的主体,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未出资有过错的,也可列为共同被告。2. 准备证据:收集能证明股东未出资的相关材料,比如公司章程、股东认缴出资的协议、出资证明书、验资报告等,用以证明股东应出资的金额、方式及未出资的事实。3. 撰写起诉状:写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要求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承担违约责任等)、事实与理由(详细阐述股东未出资的情况)。4. 选择管辖法院:一般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 立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通知缴纳诉讼费。6. 参加诉讼:按照法院安排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充分阐述诉求和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判决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其应按判决履行,否则公司可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要求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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