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判处拘役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例如,张三被判处拘役2个月,在判决前已经被羁押了1个月,那么在执行拘役时,只需再执行1个月即可。2.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比如李四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之前被羁押了2年,那么实际执行有期徒刑的时间就是1年。3. 对于缓刑,羁押期限并不直接抵缓刑考验期。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过,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会撤销缓刑,对新罪或漏罪作出判决,此时原判决宣告以前先行羁押的日期,可以折抵刑期。例如王五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之前羁押了1个月,那么这1个月可以折抵新罪判处有期徒刑的刑期。总之,缓刑本身不存在羁押期限直接抵的情况,但在特定后续情形下会涉及刑期折抵问题。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