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庭前调解不属于立案。具体如下:1. 立案是指法院对诉讼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受理案件并予以登记的行为。立案标志着诉讼程序正式启动。2. 庭前调解则是在立案之后、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试图达成和解的活动。3. 庭前调解的目的在于化解纠纷,节省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它并非案件进入正式审理阶段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选择接受调解,也可以拒绝调解直接要求开庭审理。4. 立案后,案件会进入排期等流程,之后才可能安排庭前调解环节。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若调解不成,则继续推进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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