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本案属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纠纷。适用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优势与劣势及关键证据: 优势:孩子一岁,依据法律规定母亲有优先抚养权。 劣势: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法定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吸毒等恶习、不尽抚养义务等,则抚养权可能判给父亲。 关键证据:需证明自身具备抚养孩子的良好条件,如稳定的收入、居住环境适宜等;同时要证明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风险与策略分析: 风险:若协商不成诉讼,可能因证据不足导致抚养权归属不符合预期,还会耗费时间和金钱成本。 策略: 协商:双方可先尝试协商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签订协议。 调解: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快速解决纠纷。 诉讼:若协商和调解无果,一方向法院起诉,需准备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抚养优势及对方不利因素,争取法院将抚养权判给自己。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