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的征程中,这13年对季超律师而言,是不断深耕法律实务的历程,是积累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时光。每一个案例都是她成长的见证,每一次维权都是她专业能力的展现。季超律师执业的13年里,处理过不少商事纠纷案件。其中一起因规划瑕疵导致租赁合同目的落空的案件,充分体现了她在商事领域的专业与智慧。在这起案件中,出租方未能交付符合约定用途的租赁物,使得承租人租赁用于生产经营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面对出租方在合同解除后锁门阻碍承租方取回设备的行为,季超律师协助承租方果断报警固定证据,并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效防止了资产风险。在法院组织清点后,她积极协调,先行申请解封了大部分可移动设备,最大限度减少了客户因诉讼导致的停产损失。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通俗化解释:就好比你租了个房子准备开餐馆,结果发现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或者房子的产权有争议,又或者房子不符合开餐馆的消防规定等,这些情况不是你造成的,那你就可以不租这个房子了。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出租方未能交付符合约定用途的租赁物,属于上述法条中“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所以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抗辩,为后续的维权行动奠定了基础。这起案件警示企业在签订重大资产租赁合同前,务必对标的物的产权、规划、验收手续等进行尽职调查。而季超律师凭借13年的执业经验,对事实的精准把握、对法律关系的深刻剖析以及对诉讼策略的灵活运用,在局面不利的情况下,为客户厘清责任、锁定核心损失、争取最优解,将商业风险带来的损害降至最低。2023年,季超律师办理了一起涉巨额流转资金的帮信罪案件。被告人A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将其名下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支付结算,涉案流水巨大。本案存在诸多不利因素,涉案支付结算金额特别巨大,已远超“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刑罚起点较高;被告人曾因其他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存在前科劣迹;本案还造成几十名被害人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客观存在。公诉机关初始指控的罪名及较重的量刑建议,反映了案件本身的严重性。在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子女间经济往来的复杂家事纠纷中,季超律师同样有着出色的表现。一起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性质之辩的案件,就充分体现了她在这一领域的专业能力。2017年,男方与女方为购置婚房,接受了女方父母支付的20万元款项。此后,女方单方向其父母出具了一份落款日期为2018年1月1日、打印有男方姓名并附其身份证复印件的《借条》。2023年,在男方与女方夫妻关系出现矛盾、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背景下,女方父母持该《借条》诉至法院,要求男方与女方共同归还该20万元借款及利息。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借条》与银行转账记录能够相互印证,进而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判决支持了女方父母的诉讼请求,判令男方与女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还有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季超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实现了案件结果的彻底逆转。我方当事人甲于2012年,通过其母亲的银行账户,向亲友乙转账10万元。此后多年,多次催要未果,遂于2021年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一审审理中,乙抗辩称该笔款项并非借款,而是甲支付给乙前夫的工资。一审法院采信了乙及证人的证言,认为该抗辩主张存在高度盖然性,进而认定甲未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判决驳回了甲的全部诉讼请求。季超律师,执业13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三级律师,现任江苏启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她行业任职广泛,具备丰富的社会法律服务与争议化解经验。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屡获殊荣。她深耕法律顾问、婚姻家事、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以务实亲和的服务态度,全方位维护当事人及顾问单位合法权益,广受业界与当事人认可。如果你在法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让这位有着13年执业经验的律师为你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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