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懿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前还曾在甘肃省检察院及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工作,现为山东鲁青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9年来,他办理了数百件合同纠纷类案件,每一个案例都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和智慧。在装饰装修合同欠款纠纷一案中,原告为被告提供装饰装修服务,被告出具欠条确认欠款,但庭审中却抗辩债务为案外人所欠。李维懿律师以被告亲笔签署的欠条为核心证据,明确欠款金额、还款期限等,击破被告的“代签抗辩”。最终,法院全额支持200万元装修款本金,还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和律师费,原告实现全面胜诉。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通俗来讲,就好比你和朋友约定一起做一件事,写在纸上的约定就是书面合同,说出口的话就是口头合同。在这个案例中,被告签署的欠条就是书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原告的主张,因为欠条明确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被告不能以没有证据的“代签”理由来逃避责任。李维懿律师不仅在专业领域表现出色,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他进入法律援助民事案件及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库,办理了近百件法律援助案件,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多面锦旗。他还先后为数十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起草及审核了数千份合同,为客户提供风险防控服务,真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中,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全额租金及物业费,被申请人辩称租金已转化为第三方会员充值金额。李维懿律师锁定租金已转化的关键事实,提交完整证据链,区分法律关系,精准抗辩物业费。最终仲裁庭驳回申请人支付全额租金的请求,仅支持小额物业费主张,为当事人减损16万元。无论是合同纠纷、劳动争议还是刑事辩护,李维懿律师都能凭借其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制定最优的诉讼方案。他秉承“诉讼是手段,不是目的”的原则,积极为当事人出谋划策,深得客户信赖。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不妨选择拥有执业证号13702201810023279的李维懿律师,让专业的他为你排忧解难,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