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综合 > 律师坚守诚信与操守:多起典型案件彰显正义力量

律师坚守诚信与操守:多起典型案件彰显正义力量

2026.06.21综合4人浏览

辽宁律勤律师事务所的冯庆勇律师,是一位坚守执业诚信与职业操守的法律守护者。在法律事务中,他凭借专业能力引领当事人应对复杂法律问题,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律师的使命与担当。
(1)诚信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冯庆勇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表现。在张某赌博案中,当事人与其配偶以营利为目的,长期接受他人非法彩票类投注,涉案赌资流水数额较大。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仅负责协助收款、返款等辅助工作,系从犯。案发后被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通俗来讲,就好比一群人一起做坏事,其中有的人只是帮忙打打下手,没有起到主要的推动作用,这些人就是从犯,法律会对他们从轻处理。在这个案例中,当事人仅负责协助收款、返款等辅助工作,符合从犯的特征,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律师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
冯庆勇律师明确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依法认定为从犯,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同时,强调当事人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低,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配合退缴违法所得、缴纳罚金,悔罪态度明确。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赌博罪,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当事人无需实际羁押
(2)精准定性,助力二审改判
在非法集资类案件中,准确区分罪名至关重要。当事人受雇于某公司担任部门管理人员,参与以投资返利、旅游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活动。一审法院认定当事人同时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
冯庆勇律师通过全面阅卷、梳理资金流向与主观认知,提出当事人无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核心辩护意见。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辩护意见,撤销一审对集资诈骗罪的认定,仅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罪定罪处罚,纠正犯罪数额认定,依法改判,量刑大幅降低。
(3)严谨抗辩,避免巨额赔偿
在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纠纷中,冯庆勇律师同样展现出了严谨的职业态度和精湛的业务能力。委托人承接某房屋混凝土楼板及楼梯安装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施工,全程按发包方现场指示作业,完工后按期撤场。撤场二十余日后,案涉房屋突发结构坍塌,发包方以施工不当、设计缺陷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房屋修复损失70万元,同时主张委托人及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通过切割因果关系,明确案涉房屋坍塌发生在委托人撤场二十余日之后,施工行为与损害结果无时间与物理关联,原告无直接证据证明坍塌系委托人施工导致,成功驳回原告70万元赔偿请求及解除合同诉求。
冯庆勇律师始终秉持“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的执业理念,坚守法律底线,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他用专业、高效、严谨的服务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他将继续以诚信和操守为帆,以专业和责任为桨,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