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诚信为本,突破不利条款赢回款在未届满1年质保仍成功追回10万元保证金的仲裁案件中,委托人面临着巨大的困境。合同约定苛刻,保证金需待电站1年质保期届满后方可申请退还,而被申请人单方宣布停止光伏业务,构成根本违约却仍拒不返还保证金。马剑鸿律师秉持着执业诚信,没有被不利条款束缚,而是深入剖析案件,精准辩护。他论证案涉保证金为提货履约担保,并非质保担保,被申请人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不应再适用原质保期退还约定。最终,仲裁委采纳全部代理观点,委托人在质保期未届满情况下实现全额回款。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通俗来讲,就好比两个人约定一起做买卖,结果一方中途违约不做了,那么之前交的定金或者货物等,没违约的一方就有权要求拿回来,并且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在这个案例中,被申请人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即拿回保证金,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委托人要求被申请人返还保证金的主张。(2)专业操守,认定事实租赁追欠款在突破主体争议、无书面合同仍成功认定承租责任并全额追回30万建材租赁费的案件中,委托人遭遇了“无合同不担责”的恶意抗辩。鸿图公司接管工地及租赁建材后,以未签合同为由拒绝支付租赁费。马剑鸿律师坚守职业操守,围绕实际使用、事实租赁关系、权利义务承接展开核心辩护。他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鸿图公司已实际接管工地、持续使用租赁建材,并以行为接受租赁关系,形成了事实租赁合同关系。最终,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3)执着正义,二审逆转改判胜败局在二审逆转、一审缺席败诉遭判赔3万最终全额改判胜诉的案件中,委托人一审因身处国外无法应诉而败诉。马剑鸿律师没有放弃,他全面阅卷,发现一审认定关键事实错误。在二审中,律师提交关键新证据,证明委托人一审缺席有正当理由、已实际付清租金、债权转让通知未有效送达等核心事实。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律师全部代理意见,撤销一审错误判决,委托人实现二审彻底逆转胜诉。马剑鸿律师在这些案件中,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律师的执业诚信与职业操守。他深入钻研法律条文,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全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的道路上,他将继续以诚信和专业为指引,为更多的当事人排忧解难,让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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