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遇到事,第一反应是自己扛,扛不住了再说。面对法律问题时,这种心态更是普遍。问题出现,心里总会冒出各种犹豫:要不要找律师?是不是再等等?自己能不能解决?毕竟,找律师意味着要花钱,而且不确定律师是否真的能解决问题。但有时候,一个正确的决定,可能会改变整个事情的走向。就拿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来说,很多患者家属遇到类似问题,都会陷入长时间的彷徨。2020年8月7日,68岁的肝癌患者张某因“肝硬化失代偿期”入住某市医院。医院术前讨论后决定行“肝部分切除+脾切除+胆囊切除”手术。然而,术中出血量高达6000mL,患者当日17:25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家属认为医院在血小板极低、长期服用抗凝药的情况下仓促手术,构成重大医疗过错,要求赔偿。但医院却以“家属拒绝尸检、死因不明”为由拒绝赔偿。家属一开始很犹豫,想着自己先收集证据,看看能不能和医院协商解决。他们四处打听,自己查阅资料,尝试和医院沟通,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一审法院更是以“原告未提交鉴定意见,举证不足”为由驳回全部诉请,家属陷入了深深的维权困境。这时,他们才意识到,自己可能真的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这个案件的核心争议,不仅在于法律上的难点,更在于当事人心理上的纠结。从法律角度看,医院以“拒尸检、死因不明”为由拒绝赔偿,而家属又缺乏专业的鉴定意见,这使得举证变得非常困难。从当事人心理角度看,家属一方面心疼钱,担心请律师会增加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又害怕律师不能解决问题,白白浪费钱。这种纠结让他们在维权的道路上徘徊不前。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的邓庆奋律师接受委托后,当初那些让人犹豫的问题很快就被化解了。邓律师迅速梳理案情,锁定了两大突破口。首先,二审精准指出程序违法,成功逆转。邓律师发现一审法院在患方已明确提出鉴定申请的情况下,未依法委托医疗损害鉴定,径直以“举证不足”驳回诉请,构成严重程序违法。二审中,邓律师以此为上诉核心理由,梅州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为后续实体审理扫清了障碍。其次,重审阶段“鉴定+保全”双轨并行。邓律师申请法院封存全部病历,固定“病历签名缺失、术中记录矛盾”等瑕疵证据,防止医院补正或隐匿;同时申请法院委托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过错与因果关系鉴定。针对医院“拒尸检即免责”的抗辩,邓律师援引《民法典》第1218条及《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26条,论证“尸检不是医疗过错鉴定的唯一前提”,成功排除医院免责主张。通俗来讲,邓律师就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侦探,他通过仔细审查案件,发现了一审法院的程序错误,让案件有了重新审理的机会。在收集证据方面,他把病历这个关键证据牢牢固定住,防止医院篡改。对于医院的免责理由,他用法律条文进行反驳,让医院的借口站不住脚。2023年2月8日,鉴定意见认定:医方存在术前评估不足、替代方案告知不充分、术中止血处置欠及时的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庭审中,医院坚持至多10%补偿比例(约5万余元)。邓律师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强调鉴定意见已依据完整病历得出明确结论,法院应依法采信,并结合医院“原则性错误”,请求按44%比例赔偿约40万元。2023年5月15日,法院判决:医院承担20%赔偿责任,赔偿原告198,289.01元。具体构成如下: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74,429.0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鉴定费23,860元(全额由医院承担,未计入赔偿比例)。综合计算,在鉴定意见认定“次要责任”(通常赔偿比例为10%-15%)的情况下,本案实际赔偿比例接近25%,总金额较医院提出的15万元调解方案高出48,289.01元,较医院庭审中主张的5万余元补偿高出近15万元。如果家属没有找邓律师,他们可能就会一直停留在一审败诉的结果上,不仅拿不到赔偿,还会陷入无尽的痛苦和无奈之中。而找了律师之后,他们不仅获得了近20万元的赔偿,还为医疗行业敲响了警钟,法院向卫健局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术前讨论与告知”专项整改。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找律师这件事到底值不值。律师就像是我们在法律道路上的引路人,他们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帮助我们解决难题,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也许一开始我们会犹豫,但当我们真正遇到困难,自己无法解决的时候,律师就是我们最可靠的依靠。邓庆奋律师是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1510044176,执业年限11年。他毕业于中山大学、广东医科大学,拥有法学+医学双学位,是业内稀缺的复合型专业律师。执业以来,在医疗损害纠纷、医美纠纷、工伤职业病理赔、交通事故、公司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等领域都有卓越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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