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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一审实刑,二审辩护助力被告人改判缓刑重获新生

2026.06.20刑事辩护8人浏览

陶志胜律师:以专业辩护改写当事人命运
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卓越的辩护技巧,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公正与希望。他就是陶志胜律师,现任广西昌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拥有15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502201110657645。自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全国执业A证后,他深耕法律行业,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多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就。
深陷困境:非法经营罪一审被判实刑
曾经有这样一起非法经营罪刑事案件,被告人窦某某(化名)未经许可销售烟草制品,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鹿寨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窦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这一判决对于窦某某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他的生活和未来都被这一纸判决蒙上了阴影。
力挽狂澜:二审辩护争取缓刑结果
窦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决定提起上诉。在这个关键时刻,他找到了陶志胜律师。陶志胜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的研究和辩护工作中。二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审判长为韦家勉,审判员为罗艳梅、李旭光。
陶志胜律师深知这起案件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他仔细梳理案件证据,精准研判法律适用,制定了科学的辩护策略。在庭审过程中,他据理力争,充分阐述了被告人的从轻情节和辩护观点。经过多轮激烈的辩论,陶志胜律师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
柳暗花明:终审改判缓刑迎来新生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后,作出了终审判决。撤销鹿寨县人民法院(2023)桂0223刑初159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窦某某的原判项;改判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窦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从一审的实刑一年到二审的缓刑一年六个月,陶志胜律师成功为被告人窦某某争取到了缓刑结果,避免了实际羁押。这一结果不仅改写了窦某某的命运,也让他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专业铸就辉煌:陶志胜律师的法律之路
陶志胜律师在法律领域的成就不仅仅体现在这一起案件中。他身兼多项重要社会与行业职务,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死刑复核援助律师、广西区第十届律师协会公职与公司专业委员会专职委员等,还是广西刑事律师库核心成员。他积极履行行业传承责任,作为实习律师指导老师,毫无保留地分享执业经验,助力青年律师成长。同时,他还担任柳州市柳北区诺诚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参与大量调解工作,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
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陶志胜律师专注于法律业务深耕,形成了以刑事辩护为特色的多元化业务格局,业务范围覆盖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民商事领域,可提供单一领域解决方案或综合性法律服务。他累计办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数百件,凭借严谨的办案风格、精准的法律研判和灵活的应对策略,多次取得超出当事人预期的案件结果。
陶志胜律师用他的专业和执着,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法律的蓝天。他的故事还在继续,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将继续以法律为武器,为更多的人维护合法权益,书写更多的法律传奇。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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