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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改判!母亲夺回抚养权,专业助力为孩子成长护航

2026.06.20婚姻家庭8人浏览

专业律师助力,二审改判变更抚养权
在婚姻纠纷案件中,抚养权的归属往往是备受关注的焦点,它不仅关系到孩子的成长环境,更牵动着父母的心。今天要讲述的,就是一起由杨中良律师代理的变更抚养权纠纷案,最终成功实现二审改判。
杨中良律师:专业与经验的代表
杨中良律师,中共党员,江苏苏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是一位专业办理离婚纠纷案件的资深律师。他拥有10年婚姻家事案件代理经验,帮助800 +家庭解决了婚姻和财产的处理问题。他还是徐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兼宣讲团讲师,徐州市法学会会员、徐州市第二届婚姻家庭研究会会员,荣获“2020 - 2021年度优秀律师”、“中国司法法律顾问团”律师等众多荣誉称号,法学理论基础扎实,实战经验丰富。其执业证号为13203201610722795。
案情:孩子成长堪忧,一审判决难服
委托人李某某与前夫在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后,婚生子女归前夫抚养。然而,李某某发现前夫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孩子的生活和学习状况每况愈下,经常生病,学业也一落千丈。看到孩子的前途可能因此受到影响,李某某心急如焚,立刻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然而,2024年年底,李某某收到徐州市某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了她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孩子仍归前夫抚养。李某某认为该判决不公平、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她找到了杨中良主任代理上诉。
策略:深入研讨,精准出击
杨中良主任和团队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对一审判决进行了深入研讨,列出上诉新证据目录,制定最佳上诉方案,并根据一审判决的情况分析,针对性地收集新证据。
首先,一审法院认定李某某未经前夫同意私自带走孩子,但在一审中对方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点,一审法院却擅自作出此认定。杨主任到公安派出所调取了接处警工作登记表,破解了这一问题,证明一审认定缺乏事实依据。
其次,一审法院的判决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离婚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情形,法院应该支持变更抚养权。本案中婚生女已经十三周岁,一审法院却未征求孩子的意见直接判决不允许变更抚养权,还在判决书中陈述孩子的意见不能作为变更抚养权的决定性因素。对此,二审开庭前杨中良主任做了充足准备,特向法院申请必须通知孩子出庭陈述个人意愿,又要求孩子自行书写一份跟随母亲生活的材料,以证明自己愿意跟随母亲生活的强烈意愿。
最后,杨中良主任还向法院提交了孩子和母亲在南京生活、学习非常和谐的相关视频和照片证据,证明孩子实际上已经融入母亲的生活,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结果:二审改判,正义伸张
在杨主任婚家团队律师的努力争取之下,二审法院最终撤销一审判决,依法直接改判孩子归委托人李某某抚养。拿到判决书后,李某某母女二人相拥而泣,激动万分。女儿终于能在母亲身边成长,正义终于得到伸张,二审法院的公正司法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这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的成功改判,不仅为李某某和孩子带来了新的生活希望,也体现了杨中良律师及其团队在处理婚姻家事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艰难的案件情况时,他们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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