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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助力电器企业维权,成功追回近 2 万加工费

2026.06.20合同纠纷9人浏览

张雪飞律师:为企业维权,化解加工费纠纷
在商业活动中,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企业的资金流转,还可能对企业的经营发展造成阻碍。张雪飞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助力一家电器生产企业追回近2万元加工费,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张雪飞律师,执业于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拥有扎实的法学基础。自执业6年以来,他经办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办案认真负责,思路清晰,庭审应变敏捷,深受委托人的认可和信赖。其执业证号为13302202011212424,擅长婚姻、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纠纷等多个领域。
这次委托张雪飞律师的原告是一家电器生产企业,与被告存在多份加工合同关系,累计加工费达88602元。然而,被告在支付部分款项后,以种种理由拖延支付余款。无奈之下,原告委托张雪飞律师提起诉讼。
在庭审中,被告提出了两项关键抗辩,试图大幅降低应付金额。这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被告的第一项抗辩是,主张法定代表人向原告监事个人支付的5000元及夹具费2800元应从加工费中扣除,仅认可欠款11302元。张雪飞律师指出,被告与原告监事个人之间存在独立的加工合同关系及其他合同关系,且被告向该监事个人账户支付的多笔5000元款项均明确备注为“工资”。在被告未能举证证明该款项与本案加工费存在关联性的情况下,不能将其冲抵本案债务。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主张上述款项系支付原告加工费证据不足,不予采信。
被告的第二项抗辩是,主张双方约定“票到45天后付清全款”,发票虽已开具,但认为利息损失缺乏依据。张雪飞律师强调,合同约定票到45天后付清全款,发票已于2020年7月2日前开具,故利息应自2020年8月17日起算。
对于夹具费扣除问题,张雪飞律师也据理力争。他指出,夹具费系双方另行约定的费用项目,被告已单独支付2000元,剩余夹具费与本案加工费属于不同法律关系,被告要求抵扣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最终认定,被告辩称夹具费应在加工费中扣除,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采信。
经过张雪飞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加工费18792元及相应利息损失,诉讼费用由双方合理分担,且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首先,它厘清了主体界限,在公司与个人存在多重法律关系时,严格区分公司债务与个人债务,防止被告将个人往来款混淆为公司还款。其次,精准计算利息,严格依据合同约定确定利息起算点,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利益。最后,在庭审中根据证据情况合理变更诉讼请求,确保诉讼策略与实际证据相匹配。
张雪飞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庭审应变能力。他的成功代理不仅为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在商业活动中,企业遇到合同纠纷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张雪飞律师以其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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